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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藏地法師] 索達吉堪布:警惕惡行損耗我們的福德資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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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17-4-12 10:40:36 | 只看該作者 |只看大圖 回帖獎勵 |倒序瀏覽 |閱讀模式


身為佛教徒,凡是與殺、盜、淫、妄語,乃至賭博、毒品等販賣有關的行業,都應避免。如屠戶、酤酒、酒家、舞廳、妓女戶、相命、占卜、釣具等,這些都是佛陀斥之為邪命的職業,所以佛教徒不應該以此謀生。此外,貪污、敲詐、剝削、仿冒、偽造皆為非法取財,國法既不容,佛制亦不許可。

【邪命之財必然耗盡】

如果錢財的來源不清淨,即使暫時收入很不錯,但最終不會有任何實義。藏地有「無功德者之信財,罪犯騙子之受用,得時雖有積時無,積財無有實義也」的說法。

如在家人通過殺生、欺詐等途徑得到錢財,這些錢財在獲得時好像很豐厚,但最終不會積累下來,很快就會以各種因緣耗盡。所以千萬不要以邪命養活,如果以邪命養活,暫時也許會比較富裕,但這不會長久,而且這種財富對自他都有害處,不僅自己死後會墮入惡趣,甚至與自己結緣的人死後也會墮入惡趣。

  即使自己沒有親自動手殺生,但如果最初是一手策劃者、中間是主要協商者、最後是唆使殺生者,無論口中言說,還是以眼神、手勢等暗示殺生,自己都會同樣犯殺罪。不少人就是這樣積下殺業的,比如有些軍隊的首領,他們沒有其他的事情,成天就是想如何殺害敵人;世間某些部門專門殺害眾生,這些部門領導的工作唯一就是策劃、協商、組織殺生。這些人的語言和行為都在積累殺業,雖然他們沒有親自動手殺生,但從得到的罪業來看,與親自動手殺生沒有什麼區別。因此大家要特別注意,不要以這種方式積累殺業!

  如果真正觀察起來,和上面講的軍事首領、殺生部門的領導一樣,許多人從事的工作都與殺生有關。我遇到過許多人,像婦產科的醫生(墮胎其實就是殺人)、畜牧局的員工、辦飼養場的人等,這些人在工作中,或者直接殺生,或者間接殺生,造了許多罪業,實在是很可憐。

殺生的果報非常可怕,蓮池大師曾說:生前殺生之人,一旦無常到來,就會立即墮入地獄,在地獄中感受鑊湯、爐炭、刀山、劍樹等種種痛苦,等到地獄的罪苦受完後,還要投生為畜生,以償還從前殺生的命債,還完了命債再轉生為人,那時也是多病而且短命。想想這些可怕的果報,我覺得這些人能改行就儘量改行,如果實在不能改行,一定要好好懺悔,否則不知道以後會感受多少大劫的痛苦!

  除了注意選擇從事職業之外,佛陀在《善生經》中講述日常生活中必須警惕六種惡行損耗我們的福德資糧:佛陀在經中詳細地向善生解釋了六種損財業的內容,對每種損財之業所包含六種內容也一一作瞭解說。

 
 【一、耽湎於酒】

  佛在經典中說:「善生,當知飲酒有六失:一者失財,二者生病,三者鬥諍,四者惡名流布,五者恚怒暴生,六者智慧日損。善生,若彼長者、長者子飲酒不已,其家產業日日損減。」在這裡,佛陀向善生指出了飲酒的六種過失。過失之一為〖失財〗,飲酒之人,因為對酒有很深的嗜好,需要經常花費錢財來買酒。

  過失之二為〖生病〗。酒對人的危害是多方面的。現代醫學證明,經常過量飲酒會引發心腦血管疾病、鼻咽炎、肝癌、肺癌等多種疾病。同樣的疾病,飲酒的人比不飲酒的人發病率要高得多。飲酒對人的危害人所共知,但是,飲酒之人在身體健康時,從來不知道節制飲酒,往往等到疾病發生時,才後悔自己飲酒傷身,但往往於事無補了。看看近年來各地因肝癌、肺癌、心臟病而死的年輕人中,無一例外的都是嗜酒如命的人。

  飲酒過失之三為〖鬥諍〗。我們都知道酒能亂性,使人的膽量增加。在酒精的作用下,許多平時不敢做的事情現在都敢做了。一旦喝酒之後,他就控制不住自己對人的怨恨,故意找別人的麻煩,引起相互之間的爭鬥。民間有句俗語:「酒醉心裡明,罵的是仇人。」在現實生活中,有許多人因為喝酒引起與人的爭鬥,有的甚至還出現人命案。血的教訓,不能不令人深思。

  飲酒過失之四為〖惡名流布〗。我們都知道酒後失態,常被人所厭棄。有一些喝酒沒有節制的人,每逢到酒場上,為了向人炫耀自己的海量。對他人的勸酒,常常來者不拒。結果自己的酒力有限,幾杯酒下肚,便爛醉如泥,醜態百出,惹人生厭,給人留下沒有酒品的罵名。

  飲酒過失之五為〖恚怒暴生〗。如前所述,飲酒之人,自控能力受到限制,一旦遇到不合自己意願之事的時候,便會嗔心生起。輕者責怪別人,重者對人辱罵。更甚者,對人拳腳相加。如果對方不能容忍酒徒的暴行,就會引起爭端,給雙方造成傷害。

  飲酒過失之六為〖智慧日損〗。飲酒的人經常神志不清,對外界事物的反應能力比較遲鈍。如果再經常飲酒,那麼他就永遠昏昏沉沉,更談不上有甚麼智慧了。所以,祇有戒酒,才能恢復正常的思維,始終保持清醒的頭腦。

  【二、博戲】

  佛陀在《善生經》中告訴善生賭博對人家財的損害。並具體講述了博戲的六失。經云:「善生,博戲有六失。云何為六?一者財產日耗,二者雖勝生怨,三者智者所責,四者人不敬信,五者為人疏外,六者生盜竊心。善生,是為博戲六失。若長者、長者子博戲不已,其家產業日日損減。」

  博戲的第一種損失為〖財產日耗〗。這一點不用說,我們都很清楚。在我們周圍不知有多少人因為賭博輸盡家財,家破人亡。

  第二種損失為〖雖勝生怨〗。賭博場上有輸有贏,對於贏者來說,他們皆大歡喜。然而雖然他贏了,但是造成了輸者對他的仇恨。如果輸者不能擺正自己的心態,有的會報復贏者,造成更多的不愉快。

  第三種損失〖為智者所責〗。博戲是一種社會醜惡現象,是影響家庭和睦與穩定的最大障礙。有很多人陷入賭博的深淵而不能自拔,以至於欠下賭債,造成妻離子散的悲劇。我們國家歷來把打擊賭博等社會醜惡現象,作為整治社會治安的重點來抓。每一個有正義感的人對這種醜惡現象都深惡痛絕,對參加賭博的親朋好友都規勸改邪歸正,對那些執迷不悟的人,輕視責怪。

  第四種損失〖為人不敬信〗。經常沉迷於賭博的人,沒有事業心,對家人的生活也漠不關心。他們每天除了吃飯,就是忙於賭博,家人勸說也不聽。如果家人勸說多了,他們還會發脾氣,甚至出手打人,影響了家庭關係。在外人看來,這樣的人不務正業,一事無成,常被人瞧不起,哪裡還談得上尊敬。

  第五種損失為〖為人疏外〗。賭博之人,每天沉湎於賭博之中,別人勸說也不改正。這樣,過去曾經與他很親密的人也會漸漸疏遠他。試想,誰願意整天與一個不務正業的人攪和在一起呢?

  第六種損失為〖生盜竊心〗。賭博之人,由於常常輸掉賭資,將自己所有的積蓄都賭光了。但是自己又不甘心,還想把輸掉的錢再撈回來。為了籌措賭資,有的賭徒便鋌而走險,偷盜別人的財物。若不被發現還算幸運,一旦被抓,便身敗名裂。

  
【三、放蕩】

  我國儒家學派的創始人孔子常常告誡弟子要謹言慎行,全身遠害。孔子本人也常常以溫和的話語、良好的舉止、謙恭的態度、節儉的行為、謙讓的品格來贏得別人的尊敬。佛教戒條對佛子行住坐臥的威儀也做了具體規定,目的是為了保持僧團的良好形像。一個人若不注意自身的言行,肆意妄為,便會給自己和別人造成多種損害。

  在《善生經》中,佛陀告訴善生,放蕩之人有六種損失。經云:「放蕩有六失:一者不自護身,二者不護財貨,三者不護子孫,四者常自驚懼,五者諸苦惡法常自纏身,六者喜生虛妄。是為放蕩六失。若長者、長者子放蕩不已,其家財產日日損減。」

  經文中所說的放蕩是指放縱,即不受約束或行為不檢點。佛陀認為,放蕩的第一種損失為〖不自護身〗。放蕩之人,其行為舉止不合禮儀要求。有些放蕩淫逸的行為,還會對自己的身體造成損害。而他們為了一時之快,卻不顧長遠的身體健康,做出種種惡行。

  第二種損失是〖不護財貨〗。言行放蕩之人,常任由自己的性子來行事。為了滿足自己自由放蕩的行為,他們就不得不花費自身的財貨。因為放蕩,自己僅有的財貨也難保長久。漸漸地財貨也越用越少,直至最終消耗殆盡。

  第三種損失為〖不護子孫〗。和賭博對人的危害一樣,行為放蕩之人,多是自由散漫,貪圖自我享受之人。他們大多祇管自己過得快樂,很少為別人著想,即便是自己的子孫也不例外。有的放蕩之人,連自己的生活也難以自保,更談不上考慮子孫的生活了。

  第四種損失為〖常自驚懼〗。放蕩之人,因其行為放蕩,常會惹出各種麻煩,對自己和他人造成傷害。有的放蕩之人,在自己做惡行時,雖然暫時沒有被人抓住,但在他們的心理上已經對此事產生了恐懼感。就像一些犯罪分子逃避警-察的捉拿一樣,惶惶不可終日。

  第五種損失為〖諸苦惡法常自纏身〗。放蕩之人,常做惡行,影響別人的安全和社會的穩定。按照佛教的因果理論。一但做了惡事,就會受到苦報。這種苦報無論到何時都躲不掉,有的甚至在現世就會眾苦纏身。

  第六種過失為〖喜生虛妄〗。放蕩之人的日常行事都是按照自己的意願來行事。如果自己的意願得到實現,他們就會志得意滿。不過這種歡喜過後,感覺仍是虛妄不實的。


  內容來源 :   學佛網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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